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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澄迈县公安局原辅警李某涉嫌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澄迈县纪委组织澄迈县公安系统近百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14日,被告人李某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为偿还赌债,向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潘某索要钱款,潘某给予被告人李某800元后,被告人李某还先后从潘某妻子处索要钱款共计75000元。在收受“好处费”后,被告人李某在看护犯罪嫌疑人潘某期间,违反规定,3次将本人手机交给潘某与其妻子及公司法务人员通话,并通过短信方式,将潘某想让妻子找关系帮自己逃避法律追究的意愿传达给潘某妻子,试图帮助潘某逃避处罚。
此次开庭,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阶段,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辩护人的意见进行合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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